復興北路地下停車場
昇降平面車位 目前出租中
地點好 可穩定收租
共有人有優先承購
104法拍屋代標公司
安全可靠 產權清楚
專業代書 不動產經紀人 雙證照
點交房子 保證交屋 經驗豐富
第一拍 : 7542 萬元 流標
第二拍 : 6035.4 萬元 流標
第三拍 : 4830.8 萬元 流標
第四拍 : 4348.8 萬元115.06.24開標
來電敬請指名: 范代書
筆錄內容 :
●點交情形→詳如備註●
1‧本件拍賣標的地下1樓現為停車場由隆蔚有限公司管理,停車出入口係機械升降,現分為14個平面式停車位。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參種商業區(原屬第貳種商業區)。目前出租於第三人林O進,租期自114年2月至115年1月31日每月租金45,000元,拍定後不點交。
2‧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、輻射屋、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,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3年7月16日北市消調字第1133033482號函覆,自95年迄今無受理旨揭地址火災及救護案件紀錄;經查行政院核能安全委員會網站所公告,所有已發現的放射性污染建築物(通稱輻射屋)均為民國71年至73年建造之建物,其使用執照核發日期在71年11月至75年1月間,本件建築物完成日期為70年1月7日非屬前揭公告區間;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113年7月16日北市警松分刑字第1133055648號函覆,未發現有非自然死亡情事;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3年7月18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36146943號函覆,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。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,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。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,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,請應買
人自行查明,不得於拍定後主張。
3‧本件係拍賣共有物全部持分,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;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,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;如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,以抽籤定之。(民法第824條第7項、最高法院98年度第6次民事庭會議(二)決議要旨參照)《分割共有物(變價)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