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4法拍屋代標公司
安全可靠 產權清楚
專業代書 不動產經紀人 雙證照
點交房子 保證交屋 經驗豐富
第一拍 : 1274 萬元 (115.07.06開標)
第二拍 : 1019.2 萬元 (預估價未確定)
第三拍 : 815.4 萬元 (預估價未確定)
第四拍 : 萬元 (預估價未確定)
來電敬請指名: 范代書
行動 :0952-007-073
專線 :(02) 2270-0886
筆錄內容 :
●點交情形→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●
1‧401建號建物於拍定後點交,其餘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,拍定後不點交。
2‧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115年4月9日函覆,債務人在場稱401建號建物現為其自行使用。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,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。
3‧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,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。
4‧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,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,不得於拍定後主張,請應買人留意。
《拍賣抵押物》
[他項權利: 拍後塗銷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