汐止大同路 乙種工業區
大坪數廠辦 +6車位 地下一樓
房屋部分出租 部份自用
104法拍屋代標公司
安全可靠 產權清楚
專業代書 不動產經紀人 雙證照
點交房子 保證交屋 經驗豐富
第一拍 : 9000 萬元
第二拍 : 7200 萬元 (115.06.24開標)
第三拍 : 5760 萬元 (預估價未確定)
第四拍 : 萬元 (預估價未確定)
來電敬請指名: 范代書
行動 :0952-007-073
專線 :(02) 2270-0886
筆錄內容 :
●點交情形→詳如備註●
1‧1418建號拍定後不點交;共有部分1439(含停車位編號285、286、287、299、300、301)拍定後點交。
2‧民國114年12月4日現場查封時,第三人即實質債務人立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員工淩○惠在場,稱房屋部分出租星隼光學股份有限公司,部分放置立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藍摩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之物品;第三人即星隼光學股份有限公司員工張○如在場稱係114年7月遷入,嗣陳報自114年6月1日起承租,惟所提出之租賃契約記載租賃期間係自114年12月1日起至117年5月31日止。另配賦之停車位編號285、286、287、299、300、301位於地下1樓,債務人陳報均已出租予第三人劉○世,租賃期間自114年10月1日至117年5月31日,並提出租賃契約為證。因上開租賃契約均係訂立於本件114年9月25日查封之後,不得對抗債權人,故建物拍定後點交。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,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。
3‧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,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。
《拍賣抵押物》
[他項權利: 拍後塗銷]